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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个人负债是否要共同承担

来源: 网络 时间: 2023-10-10 阅读: 91次

一、婚前个人负债是否要共同承担

婚前债务是否夫妻共同承担,首先要认定到底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还是属于一方个人债务。属于共同债务的,需要由夫妻二人承担,即使离婚也需要共担。如果是夫妻其中一方自己背负的债务,并且没有和另一方一起使用,未用于婚姻家庭生活,在离婚的时候,另一方可以通过举证的方式,让对方自己承担该债务。

夫妻个人债务的举证方式如下:

1.通过出示只有个人签名的借款合同;

2.一方的赌债等不合理债务,可以通过向公安机关申请出具相关处罚证明;

3.委托律师进行取证。

二、处理夫妻共同债务的原则有哪些

1.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的原则。夫妻财产共同所有,共同债务共同清偿,还规定了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由此,夫妻共同债务,双方也有平等的清偿权,在与债权人协商一致的原则下,可由夫妻双方约定各自的责任和清偿日期,也可约定由其中一人全部清偿,而后在分割共同财产时清偿一方向另一方追讨。

2.协商一致的原则。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清偿,双方应从各自的实际承担能力和经济来源出发,协商一致解决,可多可少,也可由一人全部承担。如果协商不成,可向人民院诉讼,由人民法院判决决定。

3.依法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的原则。

4.坚持男女平等与保护妇女利益相结合、考虑双方当事人实际履行能力的原则。

三、个人举债认定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

1、基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个人举债为共同债务

通常所说的“家庭日常生活”,学理上称之为日常家事。婚姻是夫妻生活的共同体,在处理家庭日常事务的范围内,夫妻互为代理人,这是婚姻的当然效力,属于法定代理,见民法典1060条。

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支出是指通常情况下必要的家庭日常消费,主要包括正常的衣食消费、日用品购买、子女抚养教育、老人赡养等各项费用,是维系一个家庭正常生活所必须的开支。

举例:如购置共同生活用品的费用、购买装修共同居住的房屋、房贷还款费用、水、电、暖等基础公共设施的使用费用,交通出行的费用、子女教育、基本娱乐费用等。

2、超过日常家庭生活所需,但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共同意思表示

“共同生活”:很多夫妻的共同生活支出不再局限于以前传统的家庭日常生活消费开支,还包括大量超出家庭日常生活范围的支出,这些支出系夫妻双方共同消费支配,或者用于形成夫妻共同财产,或者基于夫妻共同利益管理共同财产产生的支出,性质上属于夫妻共同生活的范围。

共同生产经营:主要是指由夫妻双方共同决定生产经营事项,或者虽由一方决定但另一方进行了授权的情形。夫妻共同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一般包括双方共同从事工商业、共同投资以及购买生产资料等所负的债务。

基于共同意思表示:如有参与债务受领的事实、考虑家庭情况、经济状况、交易习惯是否有共同举债的可能性。

婚前个人负债是否要共同承担?通常情况下,婚前债务属于个人债务。既然不是夫妻共同债务,除非另一方自愿承担偿还责任,否则的话是不需要共同承担的。当然,如果有证据证明,在婚前产生的债务确实属于共同债务,自然另一方也需要承担。要是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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