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十五年多久之后可以减刑
一、判十五年多久之后可以减刑
应当执行二年以上方可减刑。
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应当执行一年以上方可减刑;
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应当执行一年六个月以上方可减刑;
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应当执行二年以上方可减刑。
有期徒刑减刑的起始时间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二、减刑的幅度是怎么规定的
如果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般一次减刑不超过一年有期徒刑;
如果确有悔改表现并有立功表现,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一般一次减刑不超过两年有期徒刑。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如果悔改表现突出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得超过两年有期徒刑;
如果悔改表现突出并有立功表现,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得超过三年有期徒刑。
三、服刑人员减刑的条件有哪些
被判处减刑的服刑人员,在服刑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有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5、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它重大贡献的。
四、服刑人员减刑的程序是怎样的
1、对有期徒刑服刑人员(包括原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已减为有期徒刑的服刑人员)减刑时,由服刑人员所在监区(分监区)集体研究,提出意见,经监狱主管部门审核,主管监狱长批准后,由监狱提出书面减刑建议,提请当地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
2、对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服刑人员的减刑,应当由服刑人员所在监狱提出书面减刑建议,报请省监狱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提请高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
3、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减刑的结果应当在服刑人员中公开。
五、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减刑几年
(一)减刑起始时间
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的,执行二年以上刑期后,可以减刑。
(二)减刑幅度
1. 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二十二年有期徒刑;
2. 确有悔改表现并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二十一年以上二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3. 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二十年以上二十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4. 确有悔改表现并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十九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5. 无期徒刑罪犯减为有期徒刑后再减刑时,减刑幅度依照有期徒刑减刑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减刑间隔
无期徒刑的两次减刑间隔时间不得少于二年。
(四)除外条件
与有期徒刑的减刑规定相同的是,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不受上述减刑起始时间和间隔时间的限制。
(五)特别规定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职务犯罪罪犯,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罪犯,组织、领导、参加、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罪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罪犯,恐怖活动犯罪罪犯,毒品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及毒品犯罪的再犯、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的罪犯,确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或者不全部履行生效裁判中财产性判项的罪犯,数罪并罚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符合减刑条件的,执行三年以上刑期方可减刑,减刑幅度应当比照无期徒刑一般性减刑的规定从严掌握,减刑后的刑期最低不得少于二十年有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后再减刑时,减刑幅度比照有期徒刑减刑的规定从严掌握,一次不超过一年有期徒刑,两次减刑之间应当间隔二年以上。
减刑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应当执行一年以上方可减刑;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应当执行一年六个月以上方可减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应当执行二年以上方可减刑。本文所提供判十五年多久之后可以减刑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的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