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轻伤一级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刑事轻伤一级赔偿标准是什么
具体规定是:
一级轻伤赔偿标准在法律上未统一规定,在几千左右,要根据实际伤害后果而定.一般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造成残疾的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二、故意伤害罪管辖如何确定
确定轻伤害案管辖的应注意几点:
(1)被害人是否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
有证据,则案件属于可提起自诉的案件。没有,则不符合自诉案件的条件。
(2)被害人提起自诉或向公安机关控告要求提起公诉的选择问题
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符合提起自诉的法定条件,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诉,即是自诉案件。若坚持按公诉程序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则应由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人民法院按公诉案件予以管辖处理。
(3)是被害人是否控告、要求追诉
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在被害人与侵害人和解、被害人放弃追诉时,不应主动追诉,否则,会造成被告人(侵害人)诉讼权利的损害。
三、故意伤害罪量刑细则是什么
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的,可以在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的,可以在三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以特别残忍手段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造成六级严重残疾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三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伤害后果、伤残等级、手段残忍程度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伤残程度可在确定量刑起点时考虑,或者作为调节基准刑的量刑情节。
四、故意伤害罪加重情节有哪些
(1)对于累犯,应当综合考虑前后罪的性质、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以后至再犯罪时间的长短以及前后罪罪行轻重等情况,增加基准刑的10%-40%,一般不少于3个月。
(2)对于有前科的,综合考虑前科的性质、时间间隔长短、次数、处罚轻重等情况,可以增加基准刑的10%以下。前科犯罪为过失犯罪和未成年人犯罪的除外。
(3)对于犯罪对象为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孕妇等弱势人员的,综合考虑犯罪的性质、犯罪的严重程度等情况,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4)对于在重大自然灾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故意犯罪的,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刑事轻伤一级赔偿标准是什么,对于轻伤一级的情况,是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根据民事纠纷的情况来协商赔偿事项,法律上也明确规定了需要赔偿的相关项目,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来要求赔偿处理的,有异议的或者无法协商的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赔偿判决。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网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