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一定要承担父母的债务吗
一、子女一定要承担父母的债务吗
父母的债务子女没有责任承担,但有遗留遗产的,则以继承的遗产为限。父母的债务作为子女在一般情况下都是没有偿还义务的,没有父债子还的道理,要是子女自愿偿还的话,也不干涉。除非此时对于负债父母与子女承担的是连带责任,否则的话子女有权拒绝替父母还债。但如果享有了父母的遗产,同样也就享有了父母同等权益的债务。如果父母没有债务,则享有他们的遗产,如果父母生前有债务,得到的部分也要用来清偿债务。具体如下:
1、如果成年子女和父母一同生活,则父母欠下的债用家庭共同财产归还;
2、如果父母死亡,子女继承了父母的遗产,则在遗产继承范围内承担还款义务;
3、如果父母死亡子女又没有继承财产,则子女没有还款义务。当然,现实中子女替父母还债的情况比较多,因此很多人就认为子女是有替父母还债的义务,实则没有。
二、父亲欠债进入黑名单是否会连累子女?
1、父亲欠债黑名单一般不会连累子女。但如果父亲欠债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的,法院可能会限制父亲的高消费,并对子女的升学等会有影响。此外如果子女继承了父母的财产,需要在继承财产范围内偿还父母所负的债务。
2、我国法律的一条基本精神就是罪责只追究到犯罪的人,不会追究犯罪嫌疑人的没有犯罪的亲属的责任。因此,父亲成为老赖,并不会连累儿女。
3、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三、哪些情形下,父母欠的债务由子女偿还?
1、个人经营所欠债
如果父母因个人经营活动产生的债务,法律规定以个人财产承担。因此,子女一般不需要为父母的个人经营债务承担责任。
2、家庭经营所欠债
如果父母因家庭经营活动欠债,由于家庭经营的盈亏为家庭成员共有,相互间承担连带责任。因此,父母生前所欠债务,在其死后,子女有责任在家庭财产范围内来偿还。
3、生活困难所欠债
如果父母因生活困难而欠债,尤其是为维持正常生活、医治疾病等向他人借款,父母死后,子女负有赡养义务的情况下,子女有责任分担偿还这些债务。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规定,如果无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因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或者不能完全履行赡养义务,父母因维持正常生活、医治疾病等而向他人所借债务,父母死亡后这些债务无论有无遗产,一律由负有赡养义务的子女分担偿还。
子女一定要承担父母的债务吗?结合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来看,子女对父母的债务一般是没有偿还义务的。除非对于该债务,子女是共同的债务人或者是担保人。还有一种特殊的情况,是在父母去世的情况下,子女继承了父母的遗产,那么以继承的遗产为限,同时也要对父母生前的债务进行清偿。如果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点击下方按钮,直接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