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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执行期间会上黑名单吗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4-16 阅读: 463次

人民法院不仅是法定的国家审判机关,还是强制执行的机关。对于双方当事人的民事纠纷,如果申请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是可以依照程序强制执行的。那么,法院执行期间会上黑名单吗?下面,若悠网小编详细为您介绍具体内容。

法院执行期间会上黑名单吗

债务人经法院判决后,拒不履行的。法院在执行程序中,会将其列入失信名单。

被执行人和失信被执行人的区别

区别在于失信二字

被执行人:通过法院判决,需要承担对应执行义务的人员,进入执行程序时,都可以称为被执行人

而失信被执行人,则是在被执行人基础上,通过手段使法院无法执行,使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而被执行人实际上是有能力执行的

如:恶意隐匿、转移财产,采取玩消失等手段,拒不执行甚至采取暴力抗法的手段阻挠执行等

失信被执行人会被法院纳入征信系统,全国联网,未来对此人的信誉系统都产生巨大影响,包括无法信贷,无法办理信用卡,被限制高消费等

而被执行人,在被执行完毕后,就和一般人相同了,并无上述失信人员要承担的失信后果

什么是失信被执行人

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二)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三)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四)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

(五)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六)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可以对失信被执行人采取的行为:

一是禁止部分高消费行为,包括禁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

二是实施其他信用惩戒,包括限制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

三是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记载和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应当包括:

(一)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

(二)作为被执行人的自然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

(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和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四)被执行人失信行为的具体情形;

(五)执行依据的制作单位和文号、执行案号、立案时间、执行法院;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记载和公布的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其他事项。

要是你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不妨向我们若悠网的律师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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