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设赌场罪可以判拘役吗
一、关于开设赌场罪可以判拘役吗
开设赌场罪有被判拘役的。开设赌场罪一般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只要犯罪情节轻微或者涉及金额不大,或者有其他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的,那么可能对其判处拘役。
开设赌场罪是指客观上是否具有聚众赌博、开设赌场、以赌博为业的行为。一旦赌场开始正式营业,并有人实际使用,就成立本罪既遂,与开设者是否实际获得利润无关紧要。
二、开设赌场罪被刑拘是否可以取保候审
开设赌场罪如果情节不严重的话可办理取保候审,对于公安司法机关是否适用取保候审,是需要根据犯罪情节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危险性来确定的。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如何认定利用赌博机开设赌场的共犯
明知他人利用赌博机开设赌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开设赌场罪的共犯论处:
(一)提供赌博机、资金、场地、技术支持、资金结算服务的;
(二)受雇参与赌场经营管理并分成的;
(三)为开设赌场者组织客源,收取回扣、手续费的;
(四)参与赌场管理并领取高额固定工资的;
(五)提供其他直接帮助的。
对于涉案的赌博机,公安机关应当采取拍照、摄像等方式及时固定证据,并予以认定。对于是否属于赌博机难以确定的,司法机关可以委托地市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具检验报告。司法机关根据检验报告,并结合案件具体情况作出认定。必要时,人民法院可以依法通知检验人员出庭作出说明。
四、实践中开设网络赌场的行为方式
实务中开设网络赌场的行为方式主要有三种,
一是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招引赌博客户或通过发展赌博代理人招引赌博客户,接受投注的行为,这种行为人一般是赌博网站的股东及其经营者。
二是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网站充当地区代理人招引赌博客户或通过发展下级代理人招引赌博客户,接受投注的行为,这种行为人一般是赌博网站的地区代理人。
三是以营利为目的,充当赌博网站地区代理人的下级代理人通过发展下级代理人招引赌博客户或同时自己招引赌博客户,接受投注的行为,这种行为人往往是地区代理人的下级代理人。
根据我国《刑法》的量刑规定,开设赌场罪只要犯罪情节轻微或者涉及金额不大,或者有其他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的,那么还是可能对行为人判处拘役的。以上就是关于开设赌场罪可以判拘役吗的相关内容。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