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催告程序的条件
公示催告是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个重要制度,是指持票人出现一些特殊的情况后,持票人向法院申请,通知支付人停止支付款项的一种程序,那么公示催告程序的条件是怎样的?下面由若悠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公示催告程序需要什么条件
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申请公示催告程序的条件是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出现票据遗失、被盗窃等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八条 按照规定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持有人,因票据被盗、遗失或者灭失,可以向票据支付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依照法律规定可以申请公示催告的其他事项,适用本章规定。
申请人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申请书,写明票面金额、发票人、持票人、背书人等票据主要内容和申请的理由、事实。
第二百一十九条 人民法院决定受理申请,应当同时通知支付人停止支付,并在三日内发出公告,催促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公示催告的期间,由人民法院根据情况决定,但不得少于六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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