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需注意的事项有什么
一、债权转让需注意的事项有什么
债权转让需注意以下事项:
1、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2、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3、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二、债务转让需要符合的条件有什么
进行债务转让需要符合的条件有以下几点:
1、须有有效的债务存在。债务有效存在是债务承担的前提,债务本来无效或者已经消灭,即使当事人就此订立承担合同,也不发生效力。将来发生的债务,也可以设立债务承担,只是要等到该债务成立时才发生转移的效果。
2、被转移承担的债务应当具有可转移性。不具有可转移性的债务,不能够成为债务承担合同的标的。
3、债务承担须经债权人的同意。只有征得债权人的同意,原合同义务人与第三人之间的转让合同义务的协议才能对债权人生效。
4、第三人须与债务人就债务的转移达成合意。一般须签订债务承担协议。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
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三、合同债权转让的法律效力有什么
合同债权转让会产生下列法律效力:
一、对内效力:
1、债权由让与人转让给受让人,受让人成为新的债权人。
2、除了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权利外,从属于主债权的抵押权、利息债权等权利将一并转移给新的债权人。
3、转让人应保证其转让的权利有效存在且不存在权利瑕疵。
二、对外效力:
1、债务人需要向新的债权人履行债务,不能向原债务人也就是转让人履行债务。
2、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七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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