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罪构成条件是什么
一、盗窃罪构成条件是什么
1、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2、行为人实施了秘密窃取的行为。
秘密窃取,就是行为人采用不易被财物所有人、保管人或者其他人发现的方法,将公私财物非法占有的行为。
如溜门撬锁、挖洞跳墙、潜入他人室内窃取财物;在公共场所掏兜割包等。
秘密窃取是盗窃罪的重要特征,也是区别其他侵犯财产罪的主要标志。
3、盗窃的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
应当指出的是,这次修订刑法将“多次盗窃”增加规定为构成盗窃罪的重要条件。
这主要是打击扒窃分子而规定的。
由于扒窃分子流动性大,不易被抓获,又具有一定反侦查能力,一经抓获,往往只能认定现场查获的数额,而对其以往作案数额的交待,也难以查证的特点而规定的。
根据这一规定,只要多次盗窃,无论数额大小都构成犯罪。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盗窃未遂是否构成犯罪
盗窃未遂如果存在下列情形的,依然会构成犯罪:
一、以数额巨大的财物为盗窃目标的。这个数额较大的标准根据当地的规定确定。
二、以珍贵文物为盗窃目标的。
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如果有下列情形的,则数额较大的标准减半:
一、曾因盗窃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一年内曾因盗窃受过行政处罚的;
三、组织、控制未成年人盗窃的;
四、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期间,在事件发生地盗窃的;
五、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六、在医院盗窃病人或者其亲友财物的;
七、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
八、因盗窃造成严重后果的;
九、实践中发生的其他严重情形。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的标准从轻、减轻处罚。
《刑法》第二十三条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三、盗窃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1)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1千元至3千元以上)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其数额较大的起点为25份。盗窃国家三级文物的,亦应依本幅度量刑。
(2)数额巨大(3万元至10万元以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其数额巨大的起点为250份。盗窃国家二级文物的,亦应依本幅度量刑。
(3)数额特别巨大(30万元至50万元以上)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
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其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为2500份,盗窃国家一级文物的,亦要依本幅度量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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