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欠的信用卡是否是夫妻的共同债务
一、妻子欠的信用卡是否是夫妻的共同债务
认定信用卡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时,法院考量的因素主要是信用卡消费是否主要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如果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应当认为为共同债务。妻子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二、信用卡借钱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包括: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等。如果原告能够证明借款主要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就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三、信用卡贷款是否算夫妻共同债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欠的贷款,能否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要结合借款的实际使用情况来判断,如果这些债务确实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另一方对这些债务和贷款并不知情,并且不能证明这些债务和贷款用于共同家庭生活,应当视为个人债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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