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利贷的利息标准是多少
一、高利贷的利息标准是多少
高利贷的利息标准是:利率超过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法律禁止高利贷,如果借贷的利率超过了法律规定的范围,则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受法律保护,借款人可以不予偿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二、高利转贷罪中多少算高利
高利转贷罪中对于高利率刑法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根据我国《刑法》第175条的规定,高利转贷罪是指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行为。“高利转贷”他人,是将银行信贷资金以高于银行的利率转贷他人,具体高出银行贷款利率多少,不影响本罪的成立。根据刑法规定,高利转贷的行为,必须达到“数额较大”的,才构成犯罪。这里讲的“数额较大”,是自己将银行信贷资金以高于银行贷款的利率转贷给他人后所获利息差额部分的违法所得数额较大。如果转贷利率与向银行套取的信贷资金利率差额较大,但转贷资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其违法所得同样可以达到“数额较大”,构成本罪。本罪立案追诉标准为高利转贷,违法所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高利转贷受过行政处罚两次以上,又高利转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二十六条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高利转贷,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二)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高利转贷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高利转贷的。
三、民间借贷合法利息是多少
民间借贷法律认可最高利息是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
我国法律规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高利贷的具体表现形式有如下几种:
(一)借贷利率超过法律规定的“同期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四倍(包括利率本数)”的,就构成高利贷。
(二)计算复利是一种高利贷常见表现形式,不过并非所有计算复利的都属于高利贷,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分为两种:
1、当其利率小于或等于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时,不属于高利贷;
2、当其利率大于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时,超出部分法律不予支持。
(三)在借款时将利息扣除的,出借人等于减少了借款人实际得到的借款,变相地提高了利率,所以在借款时将利息先行扣除的,应当按实际出借款数计息。
(四)以他人资金转手高利出借。民间个人借贷中,出借人的资金必须是属于其合法收入的自有货币资金,禁止吸收他人资金转手放款。
《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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