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以借钱名义算诈骗吗?
一、一般以借钱名义算诈骗吗
以别人的名义向朋友借钱不一定构成诈骗,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行为人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款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如果其在借钱的时候不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则不构成诈骗。
《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借钱不还超过诉讼时效,还可以去法院起诉吗
1、要求债务人写出还款计划。与债务人协商,制定还款计划或协议。这样诉讼时效从还款计划的履行期限届满时起再开始计算,就可以延长即将过去的诉讼时效。
2、与债务人对账。既便于诉讼又能延续诉讼时效,诉讼时效从对账之日起再开始计算。
3、要求债务人找担保人。保证在一定期限内还款,逾期不还,由担保人偿还,诉讼时效从还债期限届满之日起重新计算。
4、找第三者证明曾问债务人主张过权利;诉讼时效从主张权利之臼起重新计算。
5、保留证据。如请求清偿债务时出行的车票、住宿发票、信函、电报等,证明一直在主张权利等。
三、朋友借钱不还起诉需要哪些材料
朋友借钱不还起诉,应准备好起诉状,借条、催款通知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向法院起诉。
起诉状内容如下: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四、借贷与诈骗的区别有哪些
(一)行为人的主观意图不同
诈骗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即行为人在借钱时就具有不归还的意图。
诈骗罪以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为目的作为主观构成要件的,因此,诈骗人“借钱”只是其虚构的幌子,主观上根本没有归还的意图。
而正常的借贷人在借款时却具有归还的意思,往往只是因为客观原因造成债务不能及时归还。
(二)行为人采取的方式不同
诈骗人在借款时都会采用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的手段,导致被害人产生错误的认识,如虚构借款用于一种投资或营利性的活动,又如虚构自己的财务状况,使被害人误信其有归还的能力。
而正常借贷中,借款人往往会如实的告知其借款用途,很少采用欺骗的方法。
(三)行为人对借款的态度不同
诈骗人在骗得财物后不会考虑归还财物,因此在财物的使用上毫无顾虑和节制,直接造成财物的灭失,如将借款用于赌博、吸毒或个人挥霍;
而民间借贷中,借款人本身具有归还借款的能力,或者将借款用于可产生合法收益的途径,以保障归还借款。
以借钱名义算诈骗吗通过上文的回答,我们已有了大概的了解,一般普通的借款关系是不会涉及到刑事责任的,但如果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而借钱的,那么所存在的性质就会有所变化,从而会按刑事条款来进行处罚。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网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