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赔偿申请书需要写明的事项有哪些
刑事赔偿申请书需要写明的事项有哪些?相信这个问题是很多人都不太了解,但又想要知道的。下面若悠网小编将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刑事赔偿申请书需要写明的五个事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刑事赔偿申请书需要写明的事项:
(1)赔偿请求人的基本情况。受害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写明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所;如果是受害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或者与受害人有扶养关系的亲属行使请求权时,还应载明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有扶养关系的亲属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住所,并提供受害人死亡的证明以及赔偿请求人与死亡公民之间的关系证明。受害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写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如果是承受其权利的法人、组织要求赔偿的,还应当载明承受其权利的法人、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以及承受受害人权利的事实和原因,并提供原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证明,以及承受其权利的证明。
(2)赔偿义务机关。即应当写明是向哪一个缉私局或者缉私分局要求赔偿。
(3)请求刑事赔偿的事实根据和理由。主要包括违法侵权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损害事实产生的情况、范围,损害事实和违法侵权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等。并应附有相关的证据和证明材料的,例如:证明人身伤害的医院证明书、伤残鉴定书、死亡证明书,医疗费收据等。
(4)具体的赔偿要求。包括要求赔偿的具体金额、要求返还的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内容,赔偿金的支付方式和履行期限等。赔偿请求人根据受到的不同损害,可以同时提出数项赔偿要求,比如:某甲没有走私犯罪事实也没有走私犯罪的重大嫌疑被刑事拘留,在拘留期间被刑讯逼供造成身体多处软组织挫伤,其在银行的存款被冻结,随身携带的手机和笔记本电脑被扣押,其人身权和财产权都受到了的损害,受害人可以同时提出数项赔偿要求,要求解除对其银行存款的冻结,返还被扣押的财物,要求对其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受到的侵害支付赔偿金。
(5)请求损害赔偿的具体时间,也就是提交赔偿申请的具体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