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医疗事故的行政责任有哪些
一、简述医疗事故的行政责任有哪些
医疗事故的行政责任是指对医疗事故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应当受到的行政处罚。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法给予处分,责令暂停执业活动。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五条
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对发生医疗事故的有关医务人员,除依照前款处罚外,卫生行政部门并可以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
二、什么是行政拘留刑事拘留有哪些
首先,行政拘留主要对违反治安的人采取的处罚性质措施,刑事拘留是对妨害民事诉讼人采取的措施,以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不具有惩罚性质。
其次,行政拘留针对的是不构成犯罪的人,刑事拘留针对犯罪嫌疑人。
最后,行政拘留适用于一般的行政违法者,刑事拘留适用于重大犯罪嫌疑人。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行政处罚法》第八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三、行政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有什么
行政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包括以下三种:
一、过错责任原则。也就是赔偿主体如果有过错,就要赔偿;无过错,就不赔偿。
二、无过错责任原则。不论行政机关行为时主观上有无过错,只要结果上给公民造成损害,就要承担赔偿责任。
三、违法责任原则。也就是无论行政机关在作出职权行为时有无过错,只要其行为不符合法律的规定,且因此给相对人造成损失,就应承担赔偿责任。
在我国适用的归责原则是违法责任原则。
《国家赔偿法》第三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二)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三)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四)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五)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六)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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