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保证人和担保人是不是一样
一、借款保证人和担保人是不是一样
借款中的担保人和保证人是一样的,都是对债务承担保证责任,也就是在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时代替债务偿还债务。当然担保人、保证人在代替债务人偿还了债务之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二、借款合同保证人和担保人的区别
担保人与保证人的区别一般在于:
1、担保人的类型中包含保证人,担保可分为保证、质押、抵押、定金和留置;
2、保证人作保证时,是以个人信用为债务人作担保。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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