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 > 民事

故意犯罪是什么,定义是什么?

来源: 网络 时间: 2023-07-17 阅读: 122次

一、故意犯罪是什么,定义是什么?

1、故意犯罪的概念指的是,行为人在实施犯罪行为时主观上有实施法定罪行的故意,具体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意思。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三条

【犯罪概念】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第十四条

【故意犯罪】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二、故意犯罪的两个行为特征是什么

1、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必须是明知的。这种明知既包括明知必然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也包括明知可能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

2、行为人必须是希望或者放任这种危害结果的发生。不论行为人明知的是危害结果必然发生,还是可能发生,只要希望或者放任这种危害结果的发生,就构成故意犯罪。

三、犯罪故意的构成要素

包括认识因素和意志因素两个方面。

(一)犯罪故意的认识因素

犯罪故意的认识因素,根据《刑法》第14条的规定,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结果的心理事实要素。认识,即是主体对客观世界的反应,是主体对客观认识现象的了解和理解。犯罪故意中的认识因素,就是行为人对其行为及结果的了解和理解。

(二)犯罪故意的意志因素

犯罪故意的意志因素,根据《刑法》第14条的规定,即行为人对所导致的危害结果所具有的希望或者放任的心理态度。,犯罪意志因素包括希望和放任两种形式。“希望”,即积极追求,是行为人对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具有积极追求的心理态度。“放任”,是听之任之,实行为人并不积极追求危害社会结果的发生,但也不反对和不阻止这种结果的发生,而结果发生与否都符合其主观意志的心理态度。

(三)认识因素与意志因素的关系

作为心理事实的组成部分,认识因素表明行为人对其行为及结果的了解和理解,意志因素表明行为人对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而两者共同存在于犯罪故意当中,相互紧密联系。认识因素是意志因素存在的前提,意志因素是认识因素的发展,意志因素是犯罪中发挥决定性作用的因素。总之,二者是犯罪故意中有机联系的组成部分,在认定构成犯罪的故意中缺一不可。

一但有做出违反了法律的行为构成犯罪的时候,那么就需要追究刑事责任,而在认定犯罪行为的时候,需要看犯罪的行为是否符合所犯罪名的构成要件,如果是故意的行为,那么在处罚的时候会按照一般的量刑标准来进行处罚

故意犯罪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故意犯罪是什么,这个问题在上述文章中已经给出了非常明确的解答。希望本篇文章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刻咨询”按钮,咨询网专业律师。

文章来源网络,版权归属原作者,未注明作者均因传阅太多无从查证。本站为公益性非盈利网站,在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果本网转载的稿件涉及您的版权、名益权等问题,请尽快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第一时间处理!投诉邮箱:tousu@ruoyo.com

本页标题:故意犯罪是什么,定义是什么?

本页地址:https://www.ruoyo.com/falv/minshi/79474.html

若悠回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