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样的民间借贷属于诈骗
一、什么样的民间借贷属于诈骗
采用虚构,隐瞒,欺骗,说谎等方式对他人的钱财物品公私财物等进行诈骗的非法行为。以借贷为名诈骗财物,则往往表现为携款潜逃,或是大肆挥霍或赌博,或者多次向同一人、不同人实施诈骗,根本不想归还,使自己处于无力偿还借款的状态,对相对人财产损失的危害后果持积极追求或放任态度。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二、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1、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5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是认定诈骗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一个重要内容。
2、诈骗未遂,以数额巨大的财物为诈骗目标的,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定罪处罚。
利用发送短信、拨打电话、互联网等电信技术手段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诈骗数额难以查证,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
(一)发送诈骗信息五千条以上的;
(二)拨打诈骗电话五百人次以上的;
(三)诈骗手段恶劣、危害严重的。
3、对共同诈骗犯罪,应当以行为人参与共同诈骗的数额认定其犯罪数额,并结合行为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和非法所得数额等情节依法处罚。
三、诈骗罪坐牢后还要还钱吗
诈骗罪坐牢出来还需要还钱。具体如下:
犯诈骗罪的行为人坐牢后还是需要还钱的,承担了刑事责任并不意味着可以免除民事责任。
除非原告放弃债权,否则债务是仍然存在的。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一般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四、诈骗罪刑事辩护什么时候请律师最好
关于刑事案件,很多人都是等到了法院开庭这一步再去请一位刑事律师去辩护,但其实刑事案件分为三阶段的:公安侦查阶段、检察院起诉阶段、法院审判阶段。
1、在公安侦查阶段当事人被刑事拘留之后,是无法与外界取得联系,只有律师才能看守所会见嫌疑人,了解嫌疑人情况,并为嫌疑人提供必要的法律咨询。
2、律师为当事人办理取保候审,在检察院阶段、律师可以在审查阶段查阅复制案卷材料,从案卷材料中找出对嫌疑人有利的证据,并形成自己的辩护意见,律师可以向检察机关提交自己的辩护意见,向检察机关争取不起诉决定。
3、在法院判决阶段律师可以和法官进行沟通,根据收集到的证据材料再结合法律规定,为当事人争取罪轻或者无罪判罚。
民间借贷的行为获取的款项是存在“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就属于诈骗。所谓“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是指行为人意图使用非法手段对他人所有的财物行使事实上的占有、使用、收益或处分权,从而侵犯他人对某一特定财物的所有权的正常行使。关于什么样的民间借贷属于诈骗以上做出了介绍。如果您对于这方面还有疑问想要了解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专业律师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