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利贷是不是犯罪
一、高利贷是不是犯罪
单纯的放高利贷并不构成犯罪,只是一种违法行为。高利贷法定界限不能简单地以银行的贷款利率为参数,而应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专门制定民间借贷指导利率,超过指导利率上限的,即构成高利贷。
凡约定利息超过法定指导利率的,其超过部分无效,债权人对此部分无请求给付的权利。高利贷本身不构成犯罪,但严重的可能涉及高利转贷罪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
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二、催收高利贷是否构成犯罪
我国《民法典》将“禁止高利放贷”写入立法,明确了高利放贷行为的违法性,相应的;
如果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方式催收高利贷等非法债务,也可能构成刑事犯罪,即催收非法债务罪,刑法规定了三种犯罪情形:
1、使用暴力、胁迫方法的;
2、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侵入他人住宅的;
3、恐吓、跟踪、骚扰他人的。
因此,在进行催收高利贷等非法债务时可能构成催收非法债务罪。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之一,有下列情形之一,催收高利放贷等产生的非法债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使用暴力、胁迫方法的;
(二)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侵入他人住宅的;
(三)恐吓、跟踪、骚扰他人的。
三、放高利贷是哪个罪
放高利贷是否构成犯罪、构成什么罪名,都应当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属于高利贷,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1、在高利贷活动中,高利借贷再高利转贷达到一定数额标准的即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2、以转贷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且违法数额较大的构成高利转贷罪;
3、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构成集资诈骗罪;
4、高利贷行为极易引发非法拘禁、绑架、伤害、诈骗等其它刑事犯罪;
5、民间中介机构和个人合法收入的自有资金高息放贷的属民间借贷行为,如发生借贷纠纷,属民事调整范畴。
《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
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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