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被逮捕了多久判刑
一、一般来说被逮捕了多久判刑
从批捕定罪到判刑一般要经过半年左右时间,情况特殊的还会延长。批准逮捕是一道非常严格的程序,错误批准逮捕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所以,一旦被检察院批捕,说明已经有一定的证据证明犯罪。逮捕后应当在2个月内侦查终结,提起审查起诉。一审法院自受理公诉案件后一般应在1个月内宣判。批准逮捕是一道非常严格的程序,错误批准逮捕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所以,一旦被检察院批捕,说明已经有一定的证据证明犯罪。
1、犯罪嫌疑人被拘留后,公安机关一般应在3日内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1—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延长至30日;
2、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7日内作出决定是否批准逮捕;
3、逮捕后应当在2个月内侦查终结,提起审查起诉;对于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
4、一审法院自受理公诉案件后一般应在1个月内宣判,最迟不超过1个半月;对于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可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法院批准再延长1个月(注:在此期间内,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补充侦查期限不计算在内)。
二、批准逮捕后有几种结果
1、检察机关认为不构成犯罪、或者证据不足需要补充侦查的,检察机关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并退回公安机关。
2、检察机关认为构成犯罪的,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
检察机关退回公安机关后,公安机关如认为还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继续侦查。如认为不构成犯罪的,需要作撤案处理。
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逮捕后,多长时间会判刑是没有规定的,如果提起公诉的,法院要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检察院批准逮捕后公安机关的侦查期限一般为2个月,但是案情复杂,经过批准可以延长最长7个月。公安机关侦查完毕后,会把案件移交给检察院审查起诉,审查起诉时间一般为一个月(即一个月内向法院起诉),但是检察院认为案情不清的,可以要求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补充侦查时间为1个月,可以补充侦查两次。
批捕也就是批准逮捕,这是由人民检察院行使的一项权利。在做出了批准逮捕的决定之后,就会交由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逮捕措施。而具体的逮捕令,就不再是由检察院来签发,应该是由公安机关的负责人签发。逮捕属于刑事强制措施中最为严重的一种,对嫌疑人人身自由的限制往往也比较大,因此要严格按照程序办理。
三、超期羁押怎么办
所谓超期羁押是指: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在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被采取强制羁押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称之超期羁押。拘留羁押期限在公安机关最长37天;被捕最长的羁押期限7个月,两者合并一般最长羁押期限即8个月零7天。是否超期羁押要分阶段。一般情况下,在拘留期间羁押,最长期限37天,拘留37天了还没有被检察机关批捕,就得释放,否则就叫超期羁押;如果检察机关批捕后,加上拘留的37天即8个月零7天,检察机关还没有起诉,就得释放,否则叫超期羁押;检察院起诉到法院,一般是两个半月宣判,超过两个半月法定办案期限,还没有结案的,构成超期羁押。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75条的规定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被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
刑事案件立案之后,就会进入到侦查阶段。而司法机关就会根据实际情况,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例如刑事拘留,而情况比较严重的话,则可能直接对嫌疑人进行逮捕。而在逮捕之后对于侦查羁押的期限,《刑事诉讼法》中规定一般是是不能超过2个月,这从逮捕之后的第二日开始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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