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违约金怎样约定
一、借条违约金怎样约定
违约金可双方约定,一般来说,法定的违约金要看实际造成的损失,其最高不超过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而约定的违约金应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二、借条怎样写更有约束力
只要借条能真实地反应借款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有借款人的亲自签名,即为有效的。
写借条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1、有双方名字,必须与身份证上名字一致;
2、明确双方债权债务关系;
3、借款原因、具体借款的币种、数额,需要有大小写;
4、双方约定的具体事项,如利息、还款方式、还款日期、违约条款等;
5、借款人亲自签名或盖章;
6、写上日期,具体到年月日。若还是不放心,可以请第三人做见证,或是担保。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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