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期间去了外地会怎么样
一、取保期间去了外地会怎么样
未经执行机关批准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可能会被逮捕。
对于违反取保候审规定,未经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批准,私自外出,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第71条规定:
缴纳了保证金的,可以没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交纳的全部保证金或者部分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
对于提供了保证人的,若是保证人未履行保证义务,可以对保证人处以罚款,要求更换保证人,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
同时,对于违反规定未经批准外出(离开市、县)情节严重的,或因为外出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变更强制措施为监视居住,或者予以逮捕。
二、取保候审期间不能外出吗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可以外出的,只是要把握好外出的范围。如果外出的范围超过市、县,则要事先向负责执行取保候审执行的机关进行报告,获得执行机关的批准方可外出;如果外出的范围未超过市、县,则不需要经执行机关批准。
至于报告的流程,目前法律尚无明确规定,司法实践中主要存在两种不同的做法,一种是书面形式,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向负责执行取保候审的公安机关提出书面申请,执行的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审查后做出是否同意外出的意见;一种是口头形式,就是通过电话的方式向执行的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公安机关掌握情况后口头答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向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提出申请报告时,应当如实说明去处、目的、理由和外出的时间、外出期间的联系方式,保证公安机关能够及时掌握行踪。
三、取保候审期间再犯罪的能否再次办理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期间再次故意犯罪的,不宜再次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首先,刑事诉讼法第67条规定可以取保候审的情形之一是“患有严重疾病……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如果第一次不批准逮捕而取保候审是依据这一条作出的,那么在取保候审期间再次故意犯罪,意味着“不具有社会危险性”的条件已经不满足了。该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再次犯罪,说明对其取保候审,不能预防社会危险性的发生,因此不能对其再次取保候审。其次,刑事诉讼法第81条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101条规定:“犯罪嫌疑人有下列违反取保候审规定的行为,人民检察院应当对犯罪嫌疑人予以逮捕:(一)故意实施新的犯罪”。对取保候审期间故意犯罪的,依法应当予以逮捕。根据刑事诉讼法第74条规定,对于符合逮捕条件,但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可以监视居住。
取保期间去了外地会怎么样?要看是否经过相关机关的批准,即是否属于“合法”外出。如果是合法的并不会产生什么不利的后果,但去外地期间也要遵守有关的规定。若是未经批准擅自外出,那么承担的后果就会比较严重。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