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制和拘役是刑事处罚吗
一、管制和拘役是刑事处罚吗
管制和拘役是刑事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二条
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三条
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四条
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二、拘役会影响子女吗
如果是依法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正在受刑事处罚的,会影响到子女参加公务员考试、警校招生等考试中的审查。但是如果执行完毕,由于拘役刑罚比较轻,一般是不会影响子女的。
三、拘役或管制会有案底吗
拘役或管制会留案底,因为两者都是刑事处罚,属于有犯罪记录。
公安机关就近执行的,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被判处拘役的罪犯,一般是指所犯罪行较轻,但具有一定的人身危险性。如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罪,犯罪人只是对他人采取非法剥夺自由的手段,将其锁、捆在某一地点,其犯罪行为较轻,但这种行为就犯罪人本身而言,有可能随时危及他人人身安全、生命安全,对于这类犯罪,可给予拘役的刑事处罚。
拘役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数罪并罚不得超过一年。被判拘刑期从人民法院的判决确定之日起生效,但在宣判前被先行羁押的,其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管制,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量刑种类。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判处管制的罪犯仍然留在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工作或劳动,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3年。
四、刑事拘留是刑事处罚吗
刑事拘留是一种强制措施,而不是一种处罚。
拘留分为三种。刑事拘留、行政拘留和司法拘留。
刑事拘留
刑事拘留不是处罚,而是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一种性强制措施。拘留的目的是为了阻止犯罪行为继续进行,防止犯罪分子逃跑和自杀。被拘留的,不一定是罪犯。经调查确实构成犯罪的,报检察院批准逮捕。判刑后,拘留的期间,可以折抵刑期。不构成犯罪的,予以释放,不记录档案。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现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行政拘留
行政拘留,是一种治安处罚。处罚对象是严重违反治安管理规定,但尚不构成犯罪的人。
如嫖娼卖淫、非法携带管制刀具、打架斗殴、扰乱社会治安、倒卖有价票证、贩卖盗版出版物、酒后驾驶机动车等。
行政拘留决定由公安机关做出,拘留期限为1日至15日。
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
行政处罚有行政机关做出,不需要法院审判,因此不存在取保候审问题。
行政拘留的对象不是罪犯,所以受过行政拘留处分不算有犯罪记录。
对公安机关做出的拘留决定不服的,被处罚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司法拘留
司法拘留也是一种强制措施。拘留的对象是严重妨碍人民法院的审判程序或者执行程序又不听劝阻的人。拘留决定由人民法院做出。目的是保证人民法院的审理和执行工作正常进行。
被拘留的人可能是被告,也可能是原告,还可能是其他的人。
在法院开庭时,不管有没有理,谁大吵大闹,殴打、辱骂法官、证人或者对方当事人,造成无法继续开庭,就要拘留谁。
在法院强制执行时,谁阻拦警车,故意阻拦法警执行,就拘留谁。
司法拘留,最多不能超过15日。被拘留的人随时表示悔改随时可以释放。
比如,法院执行强制拆迁的法律文书。有个老人躺在屋里阻碍拆房,法院可以立即将其拘留,待房屋拆除后再释放。
司法拘留不属于处罚。因此,不允许上诉,也不记入档案。
刑事拘留的人,关押在看守所。行政拘留和司法拘留的人,关押在拘留所。
一般认为对犯罪分子判处的拘役或者管制,是人民法院对其处以的刑事处罚。主刑的种类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以及死刑。附加刑的种类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以及没收财产。关于管制和拘役是刑事处罚吗这个问题,查看了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会有专业律师在线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