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债务是什么夫妻共同债务的承担原则是什么
一、夫妻共同债务是什么夫妻共同债务的承担原则是什么
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是指夫妻为了维持正常的家庭生活、家庭支出包括夫妻的衣、食、住、行和教育等方面所负的债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夫妻共同债务有哪些,离婚后夫妻共同债务的偿还方法有什么
夫妻共同债务包括:
1、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3、履行法定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4、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5、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所负的债务。
6、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
7、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先以共同财产进行偿还,足够偿还的话,债务消灭,不够的话剩余的债务就由双方协议偿还。
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偿还,夫妻可以协商如何偿还,协商一致之后按照协商的结果来办,但只对双方有效。如果双方就共同债务的偿还达不成一致的意见,法院会进行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三、什么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以下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1)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2)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3)因抚养子女、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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