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看守所被打应该怎么处理
一、在看守所被打应该怎么处理
在看守所被打的可以要求的看守所严查并且抓住打人者加重刑罚,受害人或者家属可向其上级机关、人民检察院投诉控告,并追究打人者的法律责任。
嫌犯已经被控制,警察仍继续使用暴力的属于违法行为,可以到该警察的上级主管部门,或者督察那里投诉。在押人员之间发生互相殴打的,警察会制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四条
看守所监管人犯,必须坚持严密警戒看管与教育相结合的方针,坚持依法管理、严格管理、科学管理和文明管理,保障人犯的合法权益。严禁打骂、体罚、虐待人犯。
二、孕妇故意打人应该要怎么处理
孕妇故意打人如果没有造成轻伤不会进行处理,只需要进行民事赔偿即可。如果造成轻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被打者构成轻微伤属于违法行为,孕妇会被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
(二)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70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1周岁婴儿的。
三、打人没有打伤怎么处理赔偿
发生打人案件,当事人没有受伤的,公安机关可以进行调解,调解后不予处罚。未达成协议或者不履行的,给予治安处罚,但不需要赔偿。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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