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催告除权判决申请书内容
法律文件具有一定的指向性和权威性。若在民事诉讼案件处理过程中相关票据不幸丢失或损毁就可以启动法院公示催告程序。公示催告除权判决也是需要申请的,那么,公示催告除权判决申请书内容是怎样的呢?具体包括哪些内容?针对这个问题,接下来,若悠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公示催告除权判决申请书相关法律知识。
公示催告除权判决申请书内容
申请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请求事项
一、宣告票号_______,票面金额为__________元;出票人:____________;出票日期XXXX年XX月XX日;收款人:______;支付人:___________的票据无效。
二、自本判决公告之日起,申请人___________有权向支付人请求支付(向付款人请求支付)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___________申请宣告票据无效一案,贵院受理后依法于XXXX年XX月XX日出公告,催促利害关系人在60日内申报权利。现公示催告期间已满,无人向贵院提出申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二条的规定,特向贵院提出申请。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XX
XXXX年XX月XX日
公示催告申请书
公示催告申请书是票据持有人在票据被盗、遗失和灭失的情况下,为使票据上所标示的权利与实体权利相分离,保护自己的实体权利不受侵害,而依法向票据支付地的人民法院申请作出公示催告的文书。
公民申请过程公示催告是丧失票据的在丧失票据后,申请人民法院宣告票据无效,从而使票据权利与票据相分离,丢失票据的人仍然占有票据权利的一种特殊的诉讼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只有申请人,没有对方当事人。其只能是最后持有票据并可以依据主张权利的。申请公示催告的人持有的票据包括汇票、本票、支票、但必须是可以背书转让的。无论是经背书,还是尚未背书,也无论是被盗、被以背书转让的。无论是经背书,还是尚未背书,也无论是被盗窃、被诈骗、自己遗失,还是灭失,只要不是因票据持有人本人的意思而丧失票据的,都可以申请公示催告。其书催告申请书,递交票据支付地基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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