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民法典有何规定?
一、民间借贷民法典有何规定?
1、根据《民法典》对民间借贷的规定,若是在建立债务关系的时候并没有约定利息就视为没有利息。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2、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
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二、民间借贷纠纷和合同纠纷的区别是什么?
民间借贷纠纷和合同纠纷的区别包括借款是否支付产生的后果不同、借款交付的确切数额以及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受到的限制不同等。对于借款的交付来说,借款合同仅凭合同约定就认定借款数额,民间借贷则以实际支付为准。
1、强调借款的交付
借款合同一般签订即生效,接下来的问题是合同履行的问题,如果履行不能,则追究违约责任;而民间借贷强调借款的交付,如果没有交付,则认为没有借贷事实。
2、强调借款交付的确切数额
不同于借款合同仅凭合同约定就认定借款数额,民间借贷以实际交付为准。
3、限制当事人的意思自治
《民法典》强调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在不违反国家禁止性规定的前提下,允许当事人意思自治;但民间借贷案件则限制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比如约定的利息不允许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四倍,超过部分不予支持。
三、民间借贷纠纷和合同纠纷发生后怎么处理?
民间借贷纠纷和合同纠纷发生后的处理办法包括协商、调解、起诉等。
1、自行协商解决
借款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解决双方纠纷,如果双方能达成一致意见,那纠纷就解决了,这种方式成本最低,也不容易激化矛盾。
2、人民调解
人民调解是指在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社会公德规范为依据,对民间纠纷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劝说,促使他们互相谅解、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协议,消除纷争的活动。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不收取任何费用。
3、强制执行公证
公证的强制执行效力是法律赋予公证机关的一项特殊职能,是国家强制力在公证活动中的体现,是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债务人自愿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对以给付为内容的债权文书进行公证,如果债务人不履行义务,债权人可以不经过诉讼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实现债权。
民间借贷纠纷、合同纠纷等都是比较常见的纠纷类型,在纠纷发生之后,当事人不必去区分纠纷类型是什么,就可以与对方协商确定处理纠纷的方案。对民间借贷民法典有何规定存在其他相关疑问的,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