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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申请执行的适用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4-06 阅读: 438次

当义务人不履行或是不按照规定履行法院判决的执行程序时,当事人可以通过申请执行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申请执行分为口头申请和书面申请,那么口头申请执行的适用是怎样的呢?下面若悠网的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当事人申请执行,一般情况下应向法院提交执行申请书。但申请执行人书写申请执行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提出申请,法院接待人员对口头申请应当制作笔录,由申请执行人签字或盖章。

申请执行应提交的文件和证件

(1)申请执行书。申请执行书中尖当定明申请执行的理由、事项、执行标的,以及申请执行人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

申请执行人书写申请执行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提出申请。人民法院接待人员对口头申请应当制作笔录,由申请执行人签字或盖章。

(2)生效法律文书副本。

(3)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公民个人申请的,应当出示公民身份证;法人申请的,应当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申请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

(4)继承人和权利承受人申请执行的,应当提交继承或承受权利的证明文件。

(5)其他应当提交的文件或证件。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后,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应进行审查,即对申请执行是否超过申请的期限,申请人是否具有申请的主体资格,该申请执行案件的事实和理由是否成立等进行审查,对符合立案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在7日内立案受理,否则不予受理。

立案受理是决定人民法院对该案件是否强制执行的前提。立案审查与强制执行的任务不同、各自独立,立案质量直接影响着强制执行。因此,立案庭在提高立案质量、依法立案的同时,应加强与执行局的工作联系和沟通,特别是对那些涉案人数众多、影响较大的案件,更应及时沟通,使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协调、顺利开展。

通过上述介绍可知,申请执行人书写申请执行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提出申请,法院接待人员对口头申请应当制作笔录。如果有其他相关问题想要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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