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人申请执行的条件
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是可以开始的,如果有遗嘱的继承按遗嘱执行,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执行。如果有继承人对继承有异议可能进行诉讼,诉讼后还有继承人不执行判决的,其他继承人可以向法院申请继承执行,那么继承人申请执行的条件是如何的?下面由若悠网小编为读者进行解答。
继承人申请执行的条件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据以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生效法律文书具有给付内容且执行标的和被执行人明确。
(2)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
(3)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期已经届满,义务人仍未履行的。
(4)应当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5)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申请。申请执行的期限,双方或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1年;双方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6个月。
申请强制执行的材料
1、强制执行申请书一份。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加盖公章;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由本人在强制执行申请书上签名或捺手印。强制执行申请书不得使用圆珠笔书写,不得使用复印件。
2、证明申请人主体资格的材料一份,受委托代为申请强制执行的,一并提供委托代理资料。申请人申请执行非法院法律文书的,还应提供被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一份。
3、具有强制执行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原件一份和复印件两份。法院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应加盖承办法官的法律文书生效章,如果经过两级法院审理,一、二审法院的法律文书均需提供;仲裁机关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应附上仲裁机关关于法律文书已经生效的函件或双方当事人已签收的送达回执原件一份;行政机关出具的生效行政法律文书应附上当事人已签收的送达回执以及证据材料原件一份。
4、被申请人财产线索清单。已经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的,应提交采取保全措施的民事裁定书复印件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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