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刑事拘留拿到谅解书人可以出来吗?
一、交通刑事拘留拿到谅解书人可以出来吗?
交通刑事拘留拿到谅解书人不一定可以出来,
律师解析:
视情况而定。
如果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或者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那么是可以免刑事处罚的,那么是能放出来的。
如果不能免刑事处罚,有了被害人的谅解书,即使不能放出来,法官也会酌情减轻处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谅解书,一般情况下是什么时候交?
刑事谅解书一般在提起公诉至法庭质证环节交。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九条规定,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应当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
第二百九十条规定,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九条
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应当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条
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三、刑事谅解书的写法是什么
刑事谅解书,一般指刑事案件的受害人与嫌疑人或其家属之间,就刑事案件的结果达成和解,而由被害人一方所出具的法律性质的书面文件。谅解书一般在提起公诉至法庭质证环节完成,其在刑法上有着酌定减轻,从轻的效力。
刑事谅解书本身并无固定格式,出具谅解书的目的是减轻犯罪嫌疑人处罚,有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所以谅解书是受害人向犯罪人员的家属开具的,一般由承办律师为犯罪嫌疑人进行具体办理,但如果情节轻微不需要聘请律师的,可以参照本谅解书格式。谅解书前提造成受害人伤害,应当写明赔偿已达成协议,并且实际赔偿结束,如果没有致受害人伤害则无需要表述,但谅解书的重点要表达清楚受害者已经谅解,同时受害人请求免予追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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