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下落不明怎么办
一、债务人下落不明怎么办
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债权人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其还款,起诉后法院会对债务人公告送达起诉状,如果开庭时债务人不到庭的,法院会进行缺席判决;等法院判决后如果债务人还不出现履行判决的,则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如果债务人已经落不明满两年的,则债权人可以先向法院申请宣告其失踪;然后要求其财产代管人从债务人的财产中清偿欠债权人的债务。
《民法典》第四十条
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二、找不到债务人债权怎么办
对于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借款案件,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下三条途径追计欠款。
第一条途径是,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计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缺席判决后,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但经债权人申请,法院可以采取拍卖债务人房屋或财产的办法为债权人清偿债务。
第二条途径是,由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
第三条途径是,如果担保人或保证人,可直接要求对方代替偿还。
《民法典》第四十条
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
《民法典》第四十二条
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人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的财产中支付。
三、债务人和债权人是什么
债权人指在债的关系中,有要求他的债务人实施一定行为或者不实施一定行为的权利的人。债务人,通常指根据法律或合同﹑契约的规定,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简单地说,债务人可以理解成是买方,而对应的债权人可以理解成卖方。债务人可以是公民,可以是法人。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六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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