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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的出资人申请重整应当符合什么条件

来源: 网络 时间: 2023-06-17 阅读: 169次

一、债务人的出资人申请重整应当符合什么条件

满足企业破产法第七十条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企业破产法》第七十条

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

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二、债权人申请债务人清算的条件是什么

债权人申请债务人清算的条件如下:

一、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对此法律规定,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二、债权人享有的债权是合法的、受法律保护的民事债权。

三、债权人的债权是财产上的请求权。

四、债权人的债权应是现实的债权。

五、债权人的债权是没有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

《企业破产法》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三、债务人申请破产应当提交的资料是什么

债务人申请破产应当向法院提交以下材料:

1、破产申请书。

2、财产状况说明,包括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和投资情况等,如企业财产状况明细表和有形财产的处所。

3、债务清册、债权清册。

债务清册要列明债权人名称、住所、联系方式、债权数额、有无担保、债权形成时间和被催讨情况;

债权清册要列明债务人的债务人名称、住所、联系方式、债务数额、有无担保、债务形成时间和催讨偿还情况。

4、有关财务会计报告。

5、债务人涉及的诉讼、仲裁、执行情况。

6、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企业要破产清算,必须要对劳动者作出安置,安置就涉及补偿的问题,补偿方案必须明确。

《企业破产法》第八条

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二)申请目的;

(三)申请的事实和理由;

(四)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

债务人提出申请的,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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