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别人欠钱不给怎么处理
一、当别人欠钱不给怎么处理
对付欠债不还的人的手段:
1、诉前财产保全。诉前财产保全就是将对方的账户、房子、车等财产查封上,防止对方转移财产。
2、起诉。起诉应当符合相应的条件,具体如下: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3、强制执行。申请强制执行的应在判决生效后2年内向法院提起强制执行。
4、调解。
二、欠钱不还起诉需要提供哪些证据
向法院起诉一般需要提交的证据如下:
(1)借款协议或借据。
(2)借贷关系有担保人的,有关担保的证据。
(3)借贷双方交付、收到钱款的凭证。
(4)债务人借款用途的证明。
(5)债务人应当支付利息的证明。
(6)无利息约定,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借款经催告不还,债权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应有到期不还或经催告不还的证据。
(7)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应有证明债权凭证真实性及清偿债务的相关证据。
(8)付款付息凭证。
三、因他人欠款不还引起的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
(1)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诉讼时效为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逾期则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保护的权利。
(2)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债务人在约定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中断,从收到欠款条的第二天开始重新计算诉讼时效(3年)。
(3)对于不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也就是没有写明还款日期的民间借贷,不受诉讼时效规定的限制,但是受最长20年保护期的限制。
(4)对于不定期的民间借贷,如果借款人明确表示拒绝还款的(当然由借款人举证证明其已经明确表示不予还款),则从借款人明确表示拒绝还款之日起适用3年的诉讼时效期间。
(5)对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民间借贷,当事人双方就原债务达成还款协议,或者借款人在催款通知单上签章,就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法律保护。
四、欠钱不还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流程是什么
1、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一方拒绝履行,对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强制执行的材料:
(1)强制执行申请书一份。
(2)证明申请执行人主体资格的材料一份,受委托代为申请强制执行的,一并提供委托代理资料。
(3)具有强制执行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原件一份和复印件两份。
(4)被申请人财产线索清单及被执行人住址、联系方式等材料。
2、法院受理,法院接受申请后会受理。
3、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天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
5、采取强制措施,如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等。
当别人欠钱不给怎么处理,遇到欠钱不还的,可以先与对方协商还款,协商不成的,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处理。向法院起诉的,需要准备好相应证据。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