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刑事案件能私下和解吗
一、具体刑事案件能私下和解吗
对于被提起公诉的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与受害人私了也是不能撤案的,但一般可以对其从轻或减轻处罚。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本法第二百一十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
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的期限,被告人被羁押的,适用本法第二百零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
二、如何理解刑事案件审查起诉
1、侦查阶段结束之后案件进入审查起诉环节,公安机关经过侦查之后,将所有案件证据材料进行提取、固定、装卷,然后将案件卷宗移送到检察院,由检察院对案件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需要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这个阶段在整个刑事案件过程中是非常重要的阶段,审查起诉阶段辩护人是可以调阅全案卷宗的,在卷宗中最重要的是公安机关的起诉意见书,这个文书可以全面展示公安机关的侦查思路以及案件事实。辩护人可以以起诉意见书为纲,对照全案卷宗审查案件证据是否真实有效、是否充分,是否足以证明案件事实,并依据案件证据设计辩护思路。
3、审查起诉时限一个月,情况特殊可以延长半个月。而且检察院认为案件证据不是非常充分的时候,可以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每次补充侦查时间是一个月,最多可以退查两次。
三、如何理解刑事和解制度
1.刑事和解的条件:加害人的有罪答辩。自愿,包括被害人和加害人双方自愿。
2.适用对象与范围:适用对象包括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以及成年犯罪嫌疑人中的过失犯、偶犯、初犯。适用范围限定在轻罪案件,即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刑的案件。
3.刑事和解的适用阶段:可以适用于每一诉讼阶段。
4.刑事和解的适用程序:一般分为和解的提出与受理、和解准备、和解陈述与协商、签订和解协议、审查生效等阶段。关于“由谁来充当调停人主持和解”的问题,理论界存在不同的观点。
四、刑事和解参与人有谁
刑事和解参与人应当包括以下人员:
(1)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监护人,委托代理人,近亲属。
(2)加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监护人,委托代理人,近亲属。
(3)加害人就读学校的教师或工作单位的代表,或户籍所在地的居委会或村委会的代表。
(4)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员。
(5)人民法院或司法行政部门派出的监督员。
(6)经被害人及加害人双方同意参加和解的其他人员。
具体刑事案件能私下和解吗,一般情况下刑事案件是不存在和解问题的。刑事诉讼是国家对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国家对犯罪是不能和解的。该问题还有其他疑问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提供专业法律知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