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
一、哪些人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
律师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除了律师,家属也可以在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的情况下与犯罪嫌疑人会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
第二十八条
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
根据上述规定,家属是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的,但是会有两点限制:一是需要得到办案机关的批准,由于办案机关的职责是破案,会担心批准会见给办案造成影响,毕竟家属出于亲情很可能会帮犯罪嫌疑人串供、毁灭证据,所以实践办案机关一般都不会批准家属会见犯罪嫌疑人;二是即使批准会见,家属在会见时不能讨论案情,说白了,家属无法得知犯罪嫌疑人涉嫌什么犯罪,如果家属不懂法就完全无法给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上的帮助。
而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则没有这些限制。刑事诉讼法规定,辩护律师会见犯人不需要办案机关的批准,通知看守所后即可前去会见;会见时可以谈论案情,可帮助犯罪嫌疑人分析其行为构不构成犯罪,告知其罪行的轻重、可能判处的刑期,可以向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包括代理申诉、控告,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等等;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时,办案机关不得监听。
二、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需要什么手续
律师去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需要哪些手续如下:
1、授权委托书;
2、律师事务所公函;
3、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专用介绍信;
4、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户口本或结婚证或亲属关系证明;
6、律师执业证。凭上述材料办理会见通知,将会见通知和介绍信交看守所即可会见。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三、被刑事拘留之后家属可以到看守所会见吗
一般情况下,嫌疑人家属是不可以到看守所会见的。但是也有例外情况。我简单的说两种例外情况。其一、嫌疑人家属本人就是律师的,可以直接接受委托,以律师身份前往看守所会见。其二、嫌疑人家属可以直接以非律师身份担任嫌疑人的辩护人。对于非律师身份的辩护人,虽然在公安侦查阶段不能前往看守所会见,但是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之后,也就是案件移送到检察院之后,经得检察院的同意,可以前往看守所会见。
案件移送到法院之后,非律师辩护人经得法院同意就可以前往看守所会见。当然,在实践当中,检察院或者法院能够同意家属作为非律师辩护人前往会见的可能性较小。
绝大多数家属不能直接会见,但可以与嫌疑人进行通信。经承办机关同意,嫌疑人可以与居住境内的家属通信。在实践中,能不能通信,要和看守所进行沟通确认。即使可以通信,信件内容也不能涉及案情,否则有可能直接被扣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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