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坐牢如何追债
一、债务人坐牢如何追债
债务人坐牢期间可以向债务人的连带责任人来索赔。连带责任人包括合伙人、共同担保人和债务人配偶。借款时,如果有担保人,债权人可以要求担保人偿还贷款。债权人必须注意担保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责任担保,只有承担连带责任担保的担保人才能要求被还款。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二、债务人失踪如何追回欠款
债务人失踪后可以直接到法院提起诉讼。
债务人失踪后要追债的可以直接提起诉讼,下落不明的受送达人人民法院可以进行公告送达,被告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可以作出缺席判决。
债务人下落不明,借款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属于夫妻债务,债务人的配偶有偿还义务。起诉下落不明的债务人履行债务,将债务人的配偶列为共同被告,需要举证证明是债务人夫妻共同债务,债务人配偶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债务人下落不明满两年,近亲属或直接利害关系人申请其失踪后,债务人财产由其近亲属保管,债权人可以直接要求财产代管人清偿债务,但并不是拿债务人亲属的钱去还,清偿债务的钱还是债务人的财产。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民法典》第四十三条
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维护其财产权益。
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财产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三、该如何扣押债务人财产
下列两种情况下是允许债权人扣押财产:
(1)按合同约定一方占有对方的财产,对方不按照合同给付应付款项超过约定期限的,占有人有权扣押该债务人的财产。
(2)当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一定的财物为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便可扣押抵押物,并可以抵押物的价值优先实现自己的债权。
《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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