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法院怎样处理伪造债务
一、离婚时法院怎样处理伪造债务
离婚时伪造债务以便侵占到财产是离婚案件中比较常见的问题。碰到此类情况,该怎么处理呢?
法院通常的作法是,如果一方当事人对债务不予认可,通常对债务不予实质审理,而是建议债权人另案起诉。“造假”要面临鉴定、质证的考验,还要面对民法典规定的不分、少分的后果,甚至参与人还要承担伪证罪的刑事后果,因此,只要注意诉讼权利与技巧,诉讼中对方“造假”问题,可以防范和解决。
对离婚时夫妻一方提出的家庭共同债务,人民法院将审查其真实性,如涉嫌虚构,将依法不予认定。
所以虚构债务一旦被证实了,对虚构债务的一方也是非常不利的,因此夫妻离婚时尽量协商解决问题,好聚好散,没有必要非搞的跟仇人一样,这样的话将来对双方都不好,如果是有小孩的家庭,还会给小孩带来一定的影响。所以离婚涉及到的问题非常多,只有处理好了各个事情,那么才能将损失降低到最小。
二、离婚时伪造夫妻债务要怎么处理
离婚时夫妻一方伪造夫妻债务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交对方伪造债务的证据,法院会根据提交的证据判决在分割夫妻财产时,对伪造债务的一方部分或少分财产,这是对离婚伪造债务行为的一种处罚。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四条
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离婚时债务应该共同偿还。夫妻共同债务包括:夫妻双方共同签名的债务、夫妻一方事后追认具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和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担的债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希望通过上面文章中的法律知识,应该已经帮助您解决离婚时法院怎样处理伪造债务相关的法律问题了。其实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就能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不知道如何去解决了。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