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申请执行刑事判决中的“责令退赔”吗
合同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设定陷阱等手段骗取对方财产的行为。或者是合同一方当事人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从而与之签订或履行合同的行为。
法律咨询:
被告人胡晓峰等五人因犯合同诈骗罪,于2007年11月26日被法院分别判处3-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同时法院判令五被告人向被害单位杭州泛远国际物流有限公司退赔被害单位因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342927.43元。因五被告人在判决生效后均未退赔,被害人杭州泛远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便依此判决为依据,于2008年5月23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律师回答:
应当对申请执行人的申请予以立案执行。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法院执行”。
《刑法》第64条规定了被害人遭受的经济损失通过追缴返还或者责令退赔予以弥补,以至于将此类刑事案件排除在附带民事诉讼程序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