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室殴打他人是什么罪?
一、入室殴打他人是什么罪
非法入室打人涉及两个行为,1、非法侵入住宅;2、故意伤害。
(1)如果打人没有造成轻伤或者重伤,那么警察会处以治安处罚。而且对方可能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
(2)如果是单纯的打人,那要看伤残情况。构成轻伤害,则涉嫌故意伤害罪。
根据《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刑法》规定,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入室打人对他人造成了伤害,还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二、怎么认定非法侵入住宅罪
非法侵入住宅罪的认定标准是当事人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行为,此侵犯的是公民的人身民主权利,主观要件是当事人是故意的,行为人明知自己的侵入是违反了权利人的意思的,却依然不管不顾的非法入侵,非法侵入住宅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若所侵入的对象并不符合通常意义上的“住宅”,若侵入是的是自己享有居住权利的住宅(如捉奸过程中),或者得到居住人、看守人的承诺,以及基于认识错误的侵入,则不构成本罪。
住宅权在任何一个国家都属于公民的一项基本人权,受法律保护。我国法律中有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由于住宅是日常生活使用的场所,所以要求有一定日常生活设备。天桥下、野外的土洞、寺院的檐下等地方,即使是乞丐、流浪者从事日常生活的场所,也不能认为是住宅。但另一方面,住宅只要求具有能够从事普通的日常生活的设备,所以,一间小屋、一个帐篷也可能被视为住宅,故住宅与建筑物不是等同概念。只要不是行为人生活在其中的住宅,就认为是他人的住宅。行为人以前曾经在某住宅与他人共同生活过,如果后来离开了该住宅的,则该住宅属于他人的住宅。住宅不要求他人合法占有。
如果非法侵住宅的行为,同时构成催收非法债务罪与非法侵入住宅罪,可以择一重罪处罚,即以非法侵入住宅罪定罪量刑。
二、侵入住宅不构成犯罪的情形有哪些
1、法律授权的行为
对于法律授权的合法进入者,如公安、检察机关为了收集犯罪证据、抓获犯罪嫌疑人,需要进入公民住宅搜查有关人员的身体和物品、逮捕犯罪分子的,不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但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搜查时,要持有《搜查证》;查封、扣押时,必须持有查封、扣押令;为了执行或逮捕,需要拘留证和逮捕证。比如司法工作人员凭合法手续进入他人住宅,依法履行职责,搜查、查封、扣押财物,或者逮捕、拘留等。,不能认定为非法侵入住宅。
2、紧急避险行为
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危险,为保护更大的合法权益而采取的损害另一较小的合法权益的最后手段的行为。紧急避险不仅是公民的权利,也是公民的道德义务。其目的是鼓励和支持公民与违法犯罪活动和自然灾害作斗争,以牺牲局部和较小的合法权益为代价,保护整体和较大的合法权益。比如为了灭火入侵房屋,为了躲避狗的攻击等等。
3、承诺进入住宅的例外情况
取得屋内成员或者看守人员的许诺后进入屋内的,不构成犯罪,因为不符合非法侵入住宅罪的构成要件。但如果采用强制手段迫使他人同意,则违背了居民和看守人的真实意志,不影响非法侵入住宅罪的构成。作出承诺时,如设定可接近的范围,行为侵入超出范围的房屋或者房间,不影响非法侵入房屋罪的构成。
入室殴打他人是什么罪?从实际情况来看,主要可能涉嫌两个罪名,非法入侵他人住宅罪和故意伤害罪。当然实际是否能认定构成上述两罪,还要结合具体的情况。比如,虽然是故意打人,但没有造成被害人受伤或者只是轻微伤的,那么此时就不能在认定为故意伤害罪了。如果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