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定房屋损害赔偿申请书怎么写
产权人的房屋由于某些原因造成损害时,产权人可以依据法律的规定要求侵害人赔偿损失,房屋产权人要求赔偿损失时,要依据侵害行为造成的损失而定的,那么鉴定房屋损害赔偿申请书是怎样的?下面由若悠网小编为读者进行解答。
一、鉴定房屋损害赔偿申请书
申请人:张XX,男,汉族,现年55岁,住XX县。
申请人:王XX,女,汉族,1962年12月7日出生,住址同上,系张XX妻子
请求事项:
1、请求对申请人住房损失进行鉴定。
2、请求对申请人房屋损失原因进行鉴定。
事实及理由:
申请人张XX、王XX诉梁XX等损害赔偿纠纷一案诉至XX县人民法院,贵院已经立案。本案的被告梁XX等的行为已经对申请人家庭住房造成损坏,现已不能入住正常生活。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申请人申请对自家房屋做损失鉴定及损失原因鉴定。
此致
XX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张XX
王XX
2014年6月6日
二、房地产损害的分类
(1)按照房地产受损害的部位划分
按照房地产受损害的部位可划分为三种类型:
①实物损害(又可分为实体损害和功能损害);
②权益损害;③区位损害(也称为环境损害)。
(2)按照房地产可修复的损害和不可修复的损害划分
房地产可修复的损害是指恢复到损害前的状况或者好于损害前的状况,有的是修理,有的是更换。即:
修复费用≤损害前的房地产价值-损害后的房地产价值。
房地产不可修复的损害是指技术上不可能或经济上不可行,因而不能修复的损害。即:修复费用>损害前的房地产价值-损害后的房地产价值。
(3)按照暂时性的损害和永久性的损害划分。
三、房屋所有权的类型
对房屋所有权加以分类,明确不同类别所有权的性质和特征,便于房屋所有权的行使和对房屋的管理。房屋所有权可从不同角度加以分类:
1、从所有权权利主体的内部构成来看,可分为房屋单独所有、房屋共有和房屋的区分所有。房屋的单独所有是指在某一房屋上只有一个所有权主体。
2、从房屋所有权权利主体所享有的权能是否充分来分,可将房屋所有权分为完全的房屋所有权和房屋部分所有权。完全的房屋所有权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房屋所有权;房屋部分所有权是一种受到限制的房屋所有权,后文将对之作专门介绍。
3、我国的房产登记,按照房产性质将房屋所有权分为以下几类:
(1)公有房产,即国家房屋所有权和集体房屋所有权以及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其客体包括房地产管理部门直管的国有房屋,国家机关、全民所有制单位、军队使用的国有房屋和其他国家所有的房屋,以及集体所有制企业、单位拥有所有权的房屋。
(2)私有房产,即公民个人房屋所有权。其客体是我国公民,包括华侨、侨眷、归侨、港澳台同胞拥有的私人房屋。
(3)中外合资房产,即中外合资房屋所有权。其客体是我国政府、企业与外国政府、企业或个人共同投资拥有的房屋。
(4)外资房产,即外资房屋所有权。其客体是外国政府、企业、社会团体、国际性机构及外国人、无国籍人在我国境内所拥有的房屋。
(5)其他房产。其客体是不可归于以上种类房产的房屋,如宗教组织拥有的房屋。
上述就是小编对“鉴定房屋损害赔偿申请书”问题进行的解答,当房屋受到不法的损害时,房屋产权人可以向有关的机关申请房屋损坏的鉴定,待鉴定结果出来后以此为依据要求对方赔偿。如果读者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若悠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