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是否应该一式两份
一、借条是否应该一式两份
我国法律并没有强制性规定欠条必须要一式两份,一般情况下欠条只需要一份,也就是债权人持有就可以了,不过如果行为人要写两份欠条也是可以的。
除了字迹清淅,纸张完整外,欠条本身一定要说明欠款原因、欠款人的姓名、欠款金额、币种,如果是有利息的还要注明利息的计算方式。
大额借款需要担保的,还要要求担保人签名盖章,然后经欠款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二、欠条是不是借条
欠条不是借条。欠条和借条都受法律保护。
但是两者区别如下:
1、借条证明借款关系,欠条证明欠款关系。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则不一定是借款。
2、借条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实。欠条形成的原因很多,可以基于多种事实而产生,如因买卖产生的欠款,因劳务产生的欠款,因企业承包产生的欠款,因损害赔偿产生的欠款等等。
3、在未注明偿还日期的情况下,二者的诉讼时效期间的起始时间是不同的。约定了还款期的借条和欠条,时效是一样的;没有约定还款期的借条和欠条,则是有区别的。
借条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向债权人履行义务,诉讼时效期间应从债务人拒绝偿还之次日起开始计算;没有约定还款日的欠条诉讼时效期间从出具欠条之次日开始计算。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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