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不还人消失了怎么办
一、借钱不还人消失了怎么办
借钱不还人消失了的,债权人依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讨债,对于找不到人的被告法院会向其公告送达起诉状,公告期满即视为送达,然后法院就会开庭审理。待法院作出判决后,判决书生效了,债权人即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债务人的财产来抵扣债务。
如果债务人消失已满两年的,则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其失踪,然后可以要求其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债务。
《民法典》第四十三条
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维护其财产权益。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财产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个人借钱不还怎么处理
个人借钱不还的,向对方发出催告、协商都不还的,可以准备好欠条等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到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决对方还钱。
判决后对方依旧不还,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欠款人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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