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37天无罪释放怎么赔偿?
一、刑事拘留37天无罪释放怎么赔偿?
1、被无罪释放的被拘留者若是可以获得国家赔偿,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
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第三十四条
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一)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
(二)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康复费等因残疾而增加的必要支出和继续治疗所必需的费用,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国家规定的伤残等级确定,最高不超过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三) 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生活费的发放标准,参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被扶养的人是未成年人的,生活费给付至十八周岁止;其他无劳动能力的人,生活费给付至死亡时止。
2、相关国家部门收到赔偿申请后,不一定需要支付赔偿金。
(1)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决定,应当充分听取赔偿请求人的意见,并可以与赔偿请求人就赔偿方式、赔偿项目和赔偿数额依照本法第四章的规定进行协商。
(2)赔偿义务机关决定赔偿的,应当制作赔偿决定书,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送达赔偿请求人。
(3)赔偿义务机关决定不予赔偿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赔偿请求人,并说明不予赔偿的理由。
二、被刑事拘留后多久开庭?
1、被刑事拘留后四个月到五个半月左右的时间会开庭。
各环节的办案时限如下:
(1)刑事拘留30天;
(2)审查逮捕7天;
(3)逮捕后侦查期限60天;
(4)审查起诉45天;
(5)法院审理45天;以上合计197天,不包括可能发生的:
(6)对于团伙犯罪、重大复杂案件等特殊情形,可以分别报地市级和省级检察院延长(逮捕后)侦查期限1—5月;
(7)审查起诉阶段,因证据不足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最多2次、30天/次、每次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时限);
(8)法院审理阶段,检察机关认为需要延期审理的期限(最多2次、30天/次、每次重新计算审理阶段的时限)。
2、从刑事拘留到开庭,视案件情况,没有规定确切的时间。
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三、犯罪嫌疑人被拘留了家属什么时候能见?
1、犯罪嫌疑人被拘留了家属一般不能会见。
刑事拘留后,亲属在案件侦查期间,一般不能会见嫌疑人,但可以委托辩护人会见。刑事案件在审查起诉阶段,亲属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会见在押嫌疑人。会见的规定如下:
(1)辩护人会见在押嫌疑人:
①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2)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
2、无论是拘留阶段还是逮捕阶段,律师都可自由地会见犯罪嫌疑人,具体包括:
(1)律师可以直接、单独会见犯罪嫌疑人,不必经过侦查人员批准或同意,且侦查人员不在场;
(2)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的次数、时间不受侦查人员安排和制约,完全由律师根据自己的时间决定。由于犯罪嫌疑人享有沉默权,律师的会见在安排上反而优于侦查人员;
(3)律师与犯罪嫌疑人的第一次会见通常在警察局,由侦查人员安排,会见的场所一般为独立的封闭的屋子,侦查人员不在场,也不能用录音或监听设备。
犯罪嫌疑人最多会被拘留37天,若是犯罪嫌疑人不满足刑事拘留的条件,但是却被拘留了,最终又被无罪释放了,有可能会获得国家赔偿。若是对刑事拘留37天无罪释放怎么赔偿存在其他相关疑问的,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