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债权需要哪些资料
1、债权申报书写明债权发生的时间、原因、金额、有无财产担保、能不能申请抵销、能不能为连带债权等。
债权人为担保人的,写明担保成立的时间、担保的方式、被担保的主债权情况、被担保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担保的范围、担保期间、财产担保的担保物情况、代替债务人清偿的情况等;
债权人为连带债务人的,写明连带债务发生的时间、原因、金额、代替债务人清偿的情况等;
对破产企业拥有多笔债权的,逐笔申报。
2、债权证据材料债权产生或存在的证据材料,如合同、判决书等,债权人不能仅提供明细账,应将记账用原始凭证全部复印或出具书面说明;
债权受偿情况的证据材料,如进账单、抵偿协议等;
债权没有超过诉讼时效或申请执行期限的证据材料。
3、如计算利息,应附详细的计息清单(利息计算至破产企业被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之日)。
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5、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营业性债权人提供)。
6、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有效的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的提供)。
7、其他应提供的材料。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公司法》的规定,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申报债权。
而未缴纳的税费是属于债权,所以税务部门收到通知后,需要向公司申报债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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