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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行期限已过如何救济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3-29 阅读: 500次

申请强制执行作为一种重要的救济措施,案件的权利人应该要注意执行时限的问题,如果超过执行时效不申请的,法院可能会终止本次的执行程序,那么申请执行期限已过如何救济?下面由若悠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一、申请执行期限已过怎么救济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15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同时,《民事诉讼法》第203条规定,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因此,当事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为二年,从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而法院一般应在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六个月内执行完毕。

无论是法院判决还是强制执行,都是法律救济的形式和措施,过了申请法律救助措施的时限了,法院可以以程序为由不管了,所以你这事真就可以能永远失去判决书栽定给你的权益了。

你可以偿试以下办法来进行弥补也许还有一线生机:

1、法律救济是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屏障,是维权中不得不到最后才使用的方法,虽然是过了申请强制执行的时效,但是判决书也不是一张绝对无用的白纸。你在强制执行期间没用申请,目前已经过了申请期限,但是对方法定义务并没有消除,仍然还有偿还和给付的义务。你应该就目前的现状向当地判决的法院提出请求,要求法院督促、栽定对方履行判决,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与强制执行的期限,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而且按照《民诉法》的规定,申请强制执行有时效中止、中断法理,如果法院真要是主张公平,在以上法理概念上能找到“由头”的。法院执行局应当对这种情况有应对之策,即对被执行人实施行政措施,如拘传拘留被告等,再抗拒执行的话,还可以以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罪处罚他。

2、你也可找对方协商,给予对方的优惠条件,要求对方履行或部分履降低以损失吧。还可以与对方达成履行的协议或还款计划,如果对不肯的话就只能用其它没办法了。

3、试着通过再次诉讼的方式操作,也许还可以获得机会。如果有新的证据和事实能够再起诉时将原判决没有履行部分申请在内就可以了。但这样的事有争议,虽有成功案例,但操作比较麻烦,最好在当地找个“刁钻”律师来帮你操作。

4、如果依法和正常渠道解决不了,那也还有办法,也就是找社会上的“讨债公司”为你主张,这些人一般是黑白道都通的,只是成本要高些。

二、怎样申请强制执行

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债务人未按照判决或裁定所确定的期间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申请执行的期限,双方或一方当事人为公民的为一年,双方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六个月。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仲裁机构的裁决、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和行政机关的处理或处罚决定的,应当交纳申请执行费。

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法院申请执行。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包括:

(1)人民法院制作的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经济、行政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支付令、民事决定书、财产处罚决定书以及具有财产执行内容的刑事判决书、裁定书;

(2)仲裁机关制作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依法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执行的裁决书、调解书;

(3)公证机关制作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依法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执行的追偿债款、物品的文书;

(4)行政机关制作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依法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执行的处罚决定书和处理决定书;

(5)人民法院制作的承认并同意协助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的裁定书及执行令;

(6)人民法院制作的承认并同意协助执行外国仲裁机构裁决的裁定书。

上述知识就是小编对“申请执行期限已过怎么救济”问题进行的解答,申请执行的期限为两年,如果两年不申请的,就会失去请求执行的资格,但当事人可以收集执行时效中断的证据来证明时效来申请继续执行。欢迎到若悠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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