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怎么填,怎么设立
公司的建立是需要备案的,当然如果是需要开具分公司的情况也是需要先进行申请的。申请后的公司在经过正规的程序后可以批准建立公司,分公司一般是需要提供总公司的相关资料。下面就由若悠网小编为大家整理有关资料。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怎么填,怎么设立
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原件1份)(可在本表内填写)
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深圳市外的公司申请设立分公司的,还应提交隶属公司章程(复印件1份,须加盖公司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隶属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公司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隶属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原件1份)及其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须加盖公司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营业场所使用证明(见说明1)
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决定规定需要前置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批准文件
说明:
隶属公司,分公司负责人,隶属公司股东或发起人,董事,监事,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等可以以其租赁或者自有的房产作为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租赁房屋的,提交经房屋租赁主管机关登记或备案的租赁合同(原件1份)及场地使用声明(原件1份);股东等自有房产的,提交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及使用声明(原件1份);
以上各项未注明为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盖公章;
凡表中有"□"处,打"√"选择;表格不够填时,可另附页载明并签名盖章.
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
被委托经办人(或机构)姓名(名称):
被委托经办人的工作单位和职务:
委托事项:申请分公司设立登记
被委托经办人的权限:
1,提交申请材料;□
2,领取公司登记机关的登记决定文件;□
3,领取分公司营业执照;□
4,修改申请文件:(以下两项只能任选一项,如同时选择两项则视为该两项授权无效)
(1)不得修改申请材料中的任何内容;□
(2)可以修改申请材料中文字性错误.□
委托期限至年月日.
委托人(公司盖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经办人签名:身份证件号码:联系电话:
说明:办理登记的过程中,如变更被委托经办人需另行提交委托书.
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表
分公司名称
营业场所
负责人姓名
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
经营范围
执照副本数本
隶属公司
名称
注册号
分公司电话
邮政编码
辖区工商所
代码
说明:1,分公司的名称应当冠以隶属公司的名称,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营业场所"栏应填写市,区,街道名,门牌号,房间号;
3,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隶属公司的经营范围.
分公司负责人任职书
经公司研究决定,任命(先生/女士)为分公司负责人.
隶属公司名称(盖章):
年月日
分公司负责人登记表
分公司负责人
姓名
产生方式
隶属公司任命
国家公务员
是□否□
电话
负责人签字备案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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