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被刑事拘留后,公安机关怎么通知家属?
1、公民被刑事拘留后,公安机关应当制作拘留通知书,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制作拘留通知书,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拘留通知书应当写明拘留原因和羁押处所。
2、无法通知、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对于没有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家属的,应当在拘留通知书中注明原因。
3、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
发现不应当拘留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释放通知书,看守所凭释放通知书发给被拘留人释放证明书,将其立即释放。
在《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范之中,明确规定了能够被刑事拘留的情形。且法律规范将刑事拘留的职权赋予给了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在实施拘留行为之前,应当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在获得拘留证之后,才能够带着拘留证,拘留特定的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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