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责任谁来进行认定
一般是由医疗鉴定机构出具,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如果医疗事故是医务人员过错造成的,医疗机构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并且依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
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吊销执业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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