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伙作案要一起开庭吗
在法律上,共同犯罪案件是否必须一起审理,是没有强制性规定。所以在法院审判实践中,对共同犯罪是否一同审判,往往都是由经办法官和实际案件情况决定的。
一般情况下,共同犯罪案件可以合并审理的,都会合并审理,这样会比较容易查明事实,必要时还方便对质,通常也比较节约司法资源,减少诉累,至少经办法官不需要就同一案件开很多次庭。
当然了,由于犯罪嫌疑人未能同时抓捕、涉及未成年罪犯等各种原因,经办法官是可以分别开庭对共同犯罪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进行审判的。
而且对被告来说,最重要的就是找个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尽可能收集证据资料或尽职审查已有证据资料,以便尽可能在法院庭审中,扭转乾坤,最好就是能够争取到从轻、减轻处罚,甚至缓刑。
在我们现实生活当中,目前对属于团伙作案的犯罪嫌疑人,在进行侦查过程当中需要采取刑事拘留等相关的措施,是可以由公安机关具体来进行处理的,因为公安机关实际上是想询案件的侦查方面的一些权力的,并且对于这类型的案件,犯罪嫌疑人可以延长拘留的期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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