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了医疗事故如何办
1、当发生或者发现医疗过失、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争议时,当事者立即向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在24小时之内向医疗服务监控办公室或总值班汇报,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有关情况向监控委员会主要负责人汇报,发生医疗事故的按规定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发生患者死亡或者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
导致3人以上人身损害;
应在12小时内向卫生行政部门汇报。
2、已发生或者发现医疗过失行为的,当事人在按规定程序上报同时,由科室或院部组织最强技术力量,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者减轻对患者身体健康的损害防止损害扩大。
3、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对疑似输液、输血、注射、药物等引起不良反应,有关人员应及时报告医务科,并组织有关人员会同患方对现场实物封存和启封,需检验的,由双方指定的检验机构检验。
发生了医疗事故之后,患者的家人第一时间会到医院,要求医院给个说法,并协商进行赔偿。
具体的赔偿数额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一般来说可以支付精神补偿费最多是5万元,以上内容整理完毕,如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到成都网做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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