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予执行申请书向哪里提交
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进行民事的时候,原告为了保障自己的利益,可以申请对抚养费、赡养费、劳动报酬等的财产先予执行,先予执行是指在作出判决前就执行,那么先予执行申请书向哪里提交?下面由若悠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先予执行申请书向什么地方提交
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申请人申请先予执行的,应该高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由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六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
(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
(二)追索劳动报酬的;
(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
第一百零七条 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的;
(二)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
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申请人败诉的,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先予执行遭受的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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